天津大学医学部医学院博士学位辅导员招聘
2026-04-17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对以下岗位进行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加入天津大学。
招聘岗位:医学院博士学位辅导员;招聘单位:医学院;编制类型:事业编制;招聘人数:1;起始日期:2026-04-16;截止日期:2026-05-06;薪资待遇: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
岗位说明:博士学位辅导员,按照教学科研系列助理教授进行招聘,事业编制聘用,按“2加2”管理,入职前两年为专职辅导员,后两年可以兼职辅导员身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期间侧重考核辅导员工作,负责相关学院(部)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勤工助学、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就业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等,专职辅导员期间享受思政津贴。四年期满后,依据个人意愿,可选择教学科研岗位或辅导员岗位,辅导员期间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确定的重要参考。
招聘条件:1、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专业背景为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医学、医工交叉及相关专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3、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具备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6、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生原则上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应聘。新用户请先注册,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进行岗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