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医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2026-09-15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天津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二)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七)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二、招生学科专业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层次 | 备注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工学学位) | 硕士生/直博生 |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学位) | 硕士生/直博生 | |
0831Z2 | 智能医学工程 | 硕士生/直博生 | |
100200 | 临床医学(学硕) | 硕士生/直博生 | 学院现有二级学科见表格下备注 |
105100 | 临床医学(专硕) | 硕士生 | 学院现有专业领域方向、报考条件见表格下备注 |
085400 | 电子信息(专硕) | 硕士生/直博生 |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专硕) | 硕士生/直博生 |
注: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不区分二级学科/专业领域。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确认后,启动导师 — 学生双向选择程序。27级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请查询:https://mstu.tju.edu.cn/szdw/tpjs/dszszgrdmd.htm
2.临床医学专业(学硕)可选二级学科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眼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
3.临床医学专业(专硕)可选专业领域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外科学、儿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放射影像学、急诊医学、超声医学。
4.临床医学(专硕)各领域报考考生需同时满足:
除儿科学、儿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麻醉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外,各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儿科学、儿外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重症医学、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5.报考临床医学(专硕)考生应符合国家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在陪人员报考本专业;不接受在校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临床医学(学硕)建议医学门类各专业、生物学类本科专业考生报考。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9月21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通过我校推免系统填报预报名。我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我校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1.凡有意申请推免硕士生(含本校生):
登录天津大学硕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7级推免硕士申请)进行网上报名。
2.凡有意申请直博生(含本校生):
登录天津大学博士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8.92/bszs/)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7直博生申请)进行网上报名。
3.特别说明:在我校推免系统预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1日-10月20日。
(二)提交材料。
(1)申请推免硕士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天津大学2027年硕士推免生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
6.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7.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申请直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1.《202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请生成后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生无需开具);
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份;
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
上述所有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或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录取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特别说明:
1.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3.报名系统开放后,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7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后续我校研招网校级公告《2027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举止礼仪、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对申请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创新能力和创新潜力表现的考核评价。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五)拟录取。
我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六)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学校要求,在院网站公示7日。
四、录取要求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二)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我校规定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三)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五、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重大事项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学院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严肃各环节工作纪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与纪律培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四)学院实行人员回避制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报考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存在上述关系的学生报考时应主动报备。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招生录取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学院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我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学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申请人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tjuygyzs@163.com
联系电话:022-8361212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300072
天津大学医学院网址:https://mstu.tju.edu.cn/index.htm
其他未尽事宜或与学校或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天津大学医学院
2026年9月15日
